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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毛流浪记February 20 情人节流水帐俺补一下功课啊。 情人节那天发生了如下的事: n 大使馆的来Montréal 给中国人民换护照了。说1点半开始办公,俺1点10分到的,拿号,拿到了400多号。打听办到几号了,说70来号,俺问:是说最后两位吗?然后俺被鄙视了。等了一会儿,遇到PA大叔,俺乐颠颠的:“大叔,才来啊,都400多号了。”大叔很神气的拿出一125号:“我早上10点就来了。” ——有远见啊。(每次买菜我几乎都能看见PA大叔,人特和气,我老觉着面善,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说:“大叔我终于知道你怎么那么面善了,您长得太像李安了。”大叔可严肃了:“这姑娘怎么说话呢,我就那么像老太太啊~~~ ”) n 等待的时间俺去拿了飞机票,还跟曾同学喝了茶。曾同学跟俺交流了看日剧的心得,俺觉得俺看电视看得太凶猛了,快脑残了。加上俺fashion 给fai的,大脑几乎长时间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5% 到8%。俺对这个现状感到十分焦虑啊。 n 俺和曾同学用中国的现状论证了君主立宪制在中国实施的正面效果及其不可行性。正面效果包括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在于有利于很多中国传统文化的保存及发扬。不可行性在于,嘿嘿——皇帝他们家要不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n 俺们在等护照时候看到电视里播抗日战争电影,极端宣传仇恨的啊。俺们就是看着这样的电影长大的,所以俺们恨日本人,没理由,就因为他们是日本人、日本人曾经在俺们的领土犯下滔天罪行,所以我们就应当仇恨日本人。结果晚上俺刚好跟Eddie同学看了个电影,The Reader,讲战后审判曾经当过纳粹集中营看守官的一个女人的事儿。跟俺们纯粹教给人民仇恨敌国传达的信息真不一样啊。后来俺想起来有一次俺坐了个土耳其司机开的出租车,说起他们那片儿的各个国家来。司机说100年前亚美尼亚侵略了他的国家,我说明明就是你们在人家的土地上进行种族屠杀,于是亚美尼亚人的后代恨土耳其人,土耳其人再反过来憎恨亚美尼亚人,鸡生蛋,蛋生鸡,总也没从历史中真的明白过来什么。俺有时候觉得人真还是挺愚蠢的动物啊。 n 情人节晚上俺们没去餐厅吃饭,俺也没收花也没送巧克力,俺在家煮了速冻水饺,某同学依然嘴里说不吃结果吃到连盘子里的醋都不剩下。就这么平平常常就过了。俺竟然也一点儿没抱怨没患得患失。于是俺觉得这样其实挺好的。 January 22 Lynn-Lann,欢迎来到这个世界王二狗同学光荣宣布:我怀孕了。仿佛就是昨天的事情。 大家胡吃海喝那当儿,Lynn-Lann的名字就在每人消灭两公斤粮食的情况下诞生了。也仿佛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我伸了十八个懒腰,Lynn-Lann小同学便光荣的来到这个世界了。 小小的手、小小的脚、小小的鼻子嘴巴,精致无比。 发型则刚从娘胎里出来就显出刚毅的线条(支棱着),很有个性。 我们去看一天大的Lynn-Lann时,此小同学拉了一泡胎屎、放了一个响屁、登了N次少林腿、嘹亮的嚎了几嗓子——表演可谓全面。 辛苦了,临澜妈。直到这一刻,我才真的知道为什么孩子的生日就是母亲的受难日。 欢迎来到这个世界,小Lynn-Lann。看到你的这一刻,我才真的了解为什么人们说生命是个奇迹。 也许你长大的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挫折,但是这个世界还是很精彩的。 你是被爱包围着来到这个世界的孩子。希望你健康快乐的长大。 欢迎你,Lynn-Lann。 January 01 日剧假期 今年冬假是我假期史上最无所事事的一个。外面零下二三十度像个溜冰场似的,我猫在家里喝菊花茶看日剧。网上乱看的,我也不知道都是什么时候的片子。下面,应某同学的要求,总结一下上个年底我的堕落成果。推荐指数都差不多,前面的比后面的高一些吧—— 魔王:没话说了,剧本太好了啊。 从头到尾都很好看。 神探伽利略:这部非常典型的侦探型日剧。我主要是冲福山雅治去看的,暗恋了好多年的呦,很帅、很迷恋。 诈欺游戏:超级好玩啊。我特别喜欢游戏第二关。 好像还有个《诈欺猎人》也不错,不过我还没看过。 Bloody Monday:有点像倪匡大爷的故事,前面讲的都特别好,就最后一个结局让人觉得扯不出来了、瞎扯。所以,除了最后一集以外都很推荐。 绝对彼氏:我迷科幻的童年时代喜欢的一个题材,其实不是很有新意,但是他们拍的挺好看的。 侦探学园Q:日本小男孩真可爱啊,都不男不女的,说起话来一本正经。超级喜欢神木隆之介小朋友,可惜拍着拍着就长大了。 恋空(电影):故事有点做做,但我非常喜欢这个电影拍的那个调调。那个男演员不错啊。 Last Friends:这个不是推荐指数低,是我还没看完。头一次看涉及女同志的题材。摄像功夫不错,很多好镜头。 我目前就看了这么多。娱乐版块告一段落。 09年我计划多做一些有益IQ健康发展的事情,比如说,少看电视剧。 不过,NND,日剧真好看啊。 December 27 古墓生活 曾同学很经典的说:“这日子,伸个懒腰,半个月就过去了。” 俺深表赞同。 曾同学又说:“你那个博客是不是该管管了。”俺想了又想,想不出有什么可写的。这几个月,除了伸了几个懒腰,能证明俺还存在着的,就剩下今儿吃了多少拉了多少打了几个嗝儿放了几个屁这类事情了。 于是夕子同学说:“小姐,你活在古墓里啊!” 俺往身上披块白棉布,望望镜子里煞白的脸——嗯,说的有道理。 俺转了行儿之后,开始不大用脑子了。 俺的小学老师说,脑子这个东西,越用越灵光,不用便生锈。生锈是氧化作用吧,俺的脑子估摸已经处于完全氧化状态了,如果是铜,估摸早绿到心儿里了。 俺最近做的比较有建设性的工作,就是小人儿画得还不错了。俺想贴上来看看,发现msn space已经变得面目全非,让人找不着北了。俺转悠了好几圈儿才找到这里。msn这是在搞迷宫建设吗? September 30 歧视 我一直认为“种族歧视”是个远古话题,或者是美国或欧洲才话得起来的话题。每次说起“种族歧视”的时候我都联想到老马丁的“dream” speech;或者几个鼻孔冲天的法国女人唧唧歪歪的嘴脸——仿佛遥远的很。我也一直认为加拿大是没有种族歧视的,黑的白的黄的棕的有毛儿的没毛儿的,色彩斑斓着乐融融一团和气。最近发生的几个事情让我觉得我可能是被洗脑了—— 第一件事—— 加拿大英语世界的人民挑衅法语世界的人民,搞了个民意测验。测验的方法是往魁省民宅随机打电话,问他们,你觉得你自己是不是种族主义者。调查结果50%左右的法语世界人民承认自己是种族主义者或者有种族主义倾向。然后某天和某同学谈起,某同学替这件事的解释是这样的:“这种测验是不作准的,因为直截了当的问别人是不是种族主义者,有些不是的人也会说自己是——因为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这样的想法。”……我脑子转了半天,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听到的是斯瓦西里语。理清了思维之后理解了,发现是我的逻辑和某同学的逻辑相冲。说我不够诚实也好、说我好面子也罢,总之我的逻辑就是:如果我是种族主义者,但是别人问我是不是,我会说不是——因为“种族主义”不是什么好事。后来我想,可能法语世界的人民跟我的逻辑思维是逆向的吧。 第二件事—— 我坐公共汽车,司机和两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吵起来了(吵的内容听不懂)。两个孩子都17、18岁的样子,明显是移民第二代,男孩子是拉丁裔、女孩子亚裔,都讲魁北克口音很重的法语。他们吵了很久,分贝越来越高,等吵到白热化的时候,司机干脆开了车门,自己追了出去。后来两个孩子走远了,司机貌似还没骂过瘾,继续自己在那儿骂骂咧咧,不过后面的内容我听懂了,译成简明易懂的中文就是——“X你妈的外国移民”。我实在无语了:不说他们吵架谁对谁错吧,那俩孩子明显就是魁北克出生魁北克长大魁北克大舌头法语教育出来的魁北克孩子,就因为孩子们脸儿不够白了,眼儿不够绿了,毛儿不够多了,就成了“X他妈的外国移民”了——那我是什么? 第三件事—— 这件事我是当事人。我应该算是平和的一个人吧,几乎不怎么发火,但是前几天我和楼下印刷店的人大吵一架。事情经过如下:我的usb在印刷店的电脑里感染了病毒;病毒侵占了我四个重要文件;印刷店的人说他们的技术人员会给我把我的四个文件recover好;一个钟头后他们说修好了;我发现病毒没了我的文件也被删掉了;II:店员说修好了;我说你修了什么了;店员说我杀毒了收你12块钱;我说你把我文件删了你还收我钱是不是太缺德了;店员说他付出劳动就要收钱;我说我usb才15块钱买的要么你自己留着用吧;店员说你去餐馆吃饭难道不付钱吗;我说我去餐馆人家要是给我上一盘苍蝇的话我就是不付钱:II (II:与:II之间的对话重复n遍) 几个回合之后,吵的结果是:我不付钱;店员骂说你以后别来找我;我心里大大冷笑一声潜台词你也太瞧得起你自己了;我愤然退场。后来远远听到店员追着我的身影骂“Fxxx 亚洲人”。我本来想骂回“Fxxx肥猪”的(店员目测大概300来斤的样子),后来想想,算了,别把自己搞得太那什么了…… 也不晓得胖子那句“Fxxx亚洲人”是气急了的说辞,还是老早就扎根在他肥沃脂肪层里的信仰。 不知道人在喜极努极的情况下说(骂)的话,仅仅是气话而已呢,还是不小心(或者存心)露出来的真信仰。如果是后者,那很说明问题。这么多年了,加拿大政府一直坚持不懈的通过传媒通过教育通过外交通过一切他们可以利用的工具来制造一个民族大融合的景象。然后我就相信了,我相信大多数人也都相信或者至少表现出相信的样子来。 再然后,我意识到我是被他们洗脑了…… September 26 第二次做题昨天做梦,梦到我被点名了。起来使劲想了想,似乎半年前是被燕儿点了一下。于是回去找她的题,晚上吃了自己煮的水煮鱼(这种东西我也能做砸,咸死我了),消化的时候,做了下面的题—— 1.你觉得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是什么? 2.你最喜欢的餐厅或者咖啡馆是哪家? 3.春心在哪一年萌动? 4.什么事情是最不能让你原谅的? 5.最近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 在郁闷的时候会不会觉得朋友很重要? 朋友啥时候都重要,我反倒觉得郁闷的时候不如happy的时候重要,一般我郁闷了就自己郁闷不牵扯朋友。 6.如果能换个职业,你希望做什么? 7.说出点你名的人的3个优点(不可删除题) 8.你对你的现状满意吗? 9.你相信命运吗?为什么? 10.你最近正为了什么痛苦? 12.爱你的恋人之外,还会再同时爱上其他人么? 13.突然的事件发生,你可能要告别世界,你想和谁在一起? 14.你相信婚姻么?为什么? 15.你相信爱情吗? 16.你最厌恶什么样的人? 17.你喜欢的一种动物是什么?为什么? 18.你现在在读的一本书? 19.你觉得有没有人会一辈子只爱一个人? 20.我们是不是应该只服从自己的心,听它的决定? 燕儿加的题:我有哪些必须要改掉的缺点?
September 20 “厨神“ 下午三点,我回到家,饿得两眼冒金星、胃一抽儿一抽儿的,赶紧翻冰箱。结果发现我冰箱的
内容如下:果汁、豆浆、牛奶、酸奶、奶油、奶酪、咸菜、腐乳;另有:营口大酱、甜面酱、酸菜鱼调料、水煮鱼调料、水煮肉片调料、辣子鸡调料、盐俱鸡调料、
葱爆羊肉调料、鱼香肉丝调料。在这一大堆辅料里一支苹果鹤立鸡群的站着,结果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支仅存的“硕果”吃进肚子里——然后我的胃就更抽抽儿了。 我拖着一个抽抽儿的胃上网,然后看到大家blog里的美食图片——怎么就有那么多人慢慢把自己锻炼成了大厨,相反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摆脱不掉时常弹尽 粮绝的悲惨命运!其实每个周末,我都发誓要好好过我的生活,善待自己的胃。于是算计着:我要去超市买什么什么什么东西、上网学个什么什么什么食谱、晚上做 个什么什么什么美食。结果每次发现,东西买回来,我懒得做了,美味的周末计划始于美好的愿望、终于把原料发挥想象力凑吧凑吧一锅烩了。于是便有了冰箱里五 花八门的调味料。有些时候我不得不佩服自己:我做的东西怎么就可以这么难吃啊。这些年我最大的长进就是煲汤,因为汤好,把东西丢进去过几个钟头它自己就好了,不需要“做”。红枣枸杞炖乌鸡——呀咪呀咪。另外我还擅 长:煮速冻水饺、煮速冻混沌,以及各种各样微波炉食品。 翠花儿姐真好啊,弄了个那么好用的blog,都是好菜谱。可惜遇到我这种不着调到如此程度的,估计翠花儿姐也哭了。那个读这篇文章的谁谁谁,把你的贤惠分俺一小半儿好不好? September 15 琼瑶 谢谢大家,俺感冒好了,但是迷上了蓝片儿——睡觉辈儿香啊~~~ 可能由于上回在海鹰家吃饺子提到了琼瑶阿姨,我感冒那当儿又不小心在土豆上撞到了“一帘幽梦”,结果勾起了我一些个少年时代的回忆。这两天在痛苦得鳖10个crazy dress的sketch憋不出来的时候,拼命捞了一把琼瑶小说琼瑶电视。什么费云帆啊,雪珂啊,新月格格啊,婉君啊,金铭啊,陈德蓉啊,刘雪华啊……这些骨灰级名字一个个都挖出来了。 * 收获是:看到林青霞早期的形象了(我从一开始接触,林青霞便是“新龙门客栈”那个不男不女的样儿,一直疑惑为什么大家说她美丽)。 * 感觉是:虽然早期琼瑶电视剧也和麦当劳薯条一个级别吧,但看完后,觉得现在的电视剧格外粗制滥造。 * 结论是:除了偶尔碰到嚎哥马景涛出来时感觉像吃了个苍蝇似的,总体来说看得很是爽啊~~~虽然琼瑶阿姨被全体人民长期不懈的唾骂着,但是对俺这种小户人家的女儿来说,她就代表了俺一个漫长时代的大部分娱乐节目。俺最初的爱情观就是在马哥的哭嚎声中成长起来的——虽然这种爱情观在俺第一次实践中便脆弱的倒塌了,轰都没轰一下。 所以当俺再次看到费云帆叔叔对紫菱同学侵略式的爱时,便一边啃着桃子,一边点着鼠标(俺只看有费叔叔的那部分),一边翻着俺的至爱John Galliano,一边快进着超现实的台词,一边叼着铅笔头画dress。结果是:10件dress中有8件画得跟屎似的;而且今天讲话都这个味儿——“把你的sketch给我看看,好不好嘛”;“你这件水母裙好好看、好好看啊”;“我完全没有灵感,怎么办、怎么办嘛”…… 不说了,我接下来决定一边听李宗盛、一边画dress了——我是不是老了啊~~~ September 14 更新一下 我感冒,拖着两条鼻涕,请了两天假,不分白天黑夜的吃蓝片感冒药,抱着纸巾桶裹着被子看电视。 看旧版“一帘幽梦”,重温了少年时代热爱的“费云帆”。 无论怎么样被人民骂,我还是很喜欢琼瑶阿姨的故事的。 药片发挥作用,便沉沉睡去。两天一共睡了32个钟头。 今天彻底醒来,感冒好了,头有点痛,人有点莫名其妙的伤感。 我泡了茶,坐在阳台楼梯上,发呆。 爬满整个楼梯的牵牛花无精打采——夏天就这么结束了。 非常羡慕单纯的人:读好了大学便工作,谈一场恋爱便结婚,生一个孩子平平淡淡过一辈子。 简单就是幸福。想多了,要求多了,幸福临界点也便高了。 如果长了一颗不安定的心,生活是不是就注定比别人艰难些。 我现在的生活也算安定了,日子过的也算幸福了,但是怎么就会有买一张机票飞到南方一个城市见一个人的冲动。 其实我不相信命中注定,有些事情如果不是人为的刻意安排,是怎么都不会发生的。 命书上说我如果要维持幸福生活,就要学会克制这样的冲动。 但我有点怕,冲动不再了,日子是不是就白开水似的过下去,故事就都结束了。 其实无论看起来如何不安定的女人,骨子里都是渴望安定的。 每次爱上一个人,都会真心实意地想要和他天长地久。 无论这样的感情是怎样的万里长征。 算了,不要胡思乱想了。 我还是再吃一片蓝片睡觉吧。醒来应该就好了。 August 27 以前以为……现在发现…… 话说有一天我在文学城上游荡,看到一则八卦说某美院老师带了学生去“寻找真正的西藏”,然后让学生用“以前以为……现在发现……”造句。结果学生都特经典:“以前以为活佛无所不知;现在发现他们都用google”; “以前以为只有汉人有香格里拉臆想;现在发现藏人都有杭州西湖臆想”……如此种种。 于是我决定写一个关于加拿大版的 “以前以为……现在发现……”,对比一下我们出国前后对某些事情的认识—— * 以前以为加拿大是个主要说英语的国家;现在发现母语是英语的人也不怎么多嘛。 * 以前以为加拿大人都用信用卡不用现金;现在发现没有信用卡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嘛,兜里一打钞票的人也还是见得到的嘛。 * 以前以为加拿大没什么贼;现在发现自行车丢的频率不比北京低多少啊。 * 以前以为高学历好工作就是挣钱的硬道理;现在发现拿工程师跟公车司机工资都是一样一样滴。 * 以前以为学位就是硬道理;现在发现我的牛校master还不如个P文凭没有且只读了一半的技术工种有前途。 * 以前以为国外东西贵,需要克制购物欲;现在发现物价挺合理的,买衣服挺便宜的嘛。 * 以前以为外国女人都独立的不得了,一个个都像头顶挂了女权主义大旗似的;现在发现当职业妈妈的多的不得了,其实世界上最有权利的女人还是中国女人。 * 以前以为外国人都没什么家庭观念,夫妻关系都像纸一样一捅就破;现在发现这边做什么事情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都是很牢固的嘛。 * 以前以为这是一个科技先进的国家,各种电子产品一定普及万家;现在发现没有手机的大有人在,传呼机这种骨灰级设备还是有很多人在用的啊。 * 以前以为自己会由于缺乏中文电视等娱乐而郁闷死;现在发现我跟我妈是可以实现异地同步看某个频道的。 * 以前以为外国人都恨中国人做菜的油烟味;现在发现你一炒菜他们就盯着你的锅看,还问这问那的。 * 以前以为外国人结婚都送礼物不送红包;现在发现他们正在向我们靠拢,只不过不放“红信封”里而已。 * 以前以为这地方只有冬天特别冷;现在发现这里的夏天也不怎么暖和。 August 02 种花记 俺前段时间忙啊,忙学习、忙工作、忙着谈恋爱。这两天学校放假了不用跟组里的小姑娘吵架了、工作交接得差不多就剩下天天钉在那儿画图了、恋爱出问题了其实是俺想退股了,于是想起还有这么块地方该除除草了。于是俺就冒出来写点好玩儿的了~~~ 春天还没到的时候,朋友回国带回来几个种子,超级大个儿的,两边有图有字,据说种下去能长出大片叶子,叶子上有图有字的。我分到了两颗,一面写着“幸福快乐”;一面是个笑脸,就沃尔玛logo那样儿的。于是我去dollar店花五毛钱买了个特漂亮的小花盆,然后天天盼雪化——雪化了就可以去后院儿挖点土种花儿了。 四月的有一天,雪化了。我兴奋异常,有天晚上黑灯瞎火得潜入自家后院,找比较松快的地挖了满满一小盆土,剃掉石头枯草什么的,把我那颗宝贝种子种下去了。第二天去学校时候,我就满屋子宣传说我种了个神奇的草儿,发芽以后能长出带字带画的叶子。我吹得比较神奇、加上讲这件事情的时候过于亢奋,结果这个故事就传开了,后来整个workshop的人都知道我种了神奇的带中国字的花儿了。 于是我开始盼望我的种子快快发芽。 等了一个礼拜。发芽儿了。细细的一条小芽儿,怎么看都不像从我那么大个儿的种子里发出来的。虽然我持怀疑态度,但是依然很兴奋的给花儿浇水,期待着长出带字叶子的一天快快来临。 过了三天,发现大事不妙。因为小小的花盆里,又发出三四颗小芽,由粗有细。我恍然大悟——由于用的是后院挖来的土,土里带了杂草种子,前些天把小猫当老虎了。于是赶紧把细细的几棵苗拔掉,留下那颗粗壮的、最像我种子里发出来的,细心培养。 某天浇水浇多了,回家后发现垫花盆的盘子里游着一条蚯蚓,扭来扭去,恶心兮兮的,我用小剪刀挑出来,送到后院。做完这件事,一身鸡皮疙瘩——蚯蚓真恶心啊。。。。可喜的是,我的小苗已经发出两片叶子了,指甲大小。叶子上仔细看有点凹凹凸凸的。我猜,这长大些可能就变成“幸福快乐”和沃尔玛了吧。 于是四处奔走、高知友人。 又,某天回家发现花盆里优哉游哉的爬着一个小蜗牛。也请了出去。感慨:我家后院的土也太TM肥沃了吧。 等啊盼啊,过了两周了,我那棵小苗儿还是那棵小苗,指甲大的叶子也依然是指甲大的叶子,完全没有成长的痕迹。心理开始犯嘀咕。。。。但是联想到婴儿迅速长大到两三岁后生长还缓慢下来了,也许我的植物也进入了这个阶段吧。于是依然精心呵护。 五月份,Eddie从他那战火纷飞的祖国探亲回来,心情极度沮丧,于是我说,我送你个植物吧,它的名字叫Jerry,现在还处在婴儿期,等长大了会有神奇的中国字和沃尔玛,将来你看到叶子上的字,就会感觉“幸福快乐”的。我吹得很神气,Eddie貌似心驰神往。 当我郑重的把Jerry双手奉上,并且口中说“这个植物祝你永远幸福快乐”的时候,Eddie同学笑得方向盘都握不稳了,说你这个盆栽是我见过最最搞笑的一个植物。我白了他一眼,再次强调说虽然你看Jerry现在还只有铅笔芯那样细、叶子也只有指甲大(顺便说一句,Jerry的叶子已经由小拇指指甲大小长到大拇指指甲大小了,很了不起的哩),但是人家长大了上面会有字,一面是……一面是…… Eddie说好吧好吧,那我回家好好养着。 于是我每天电话叮嘱Eddie,说Jerry要浇水了,水不能浇多了,如此种种,罗嗦之极。 一周后,我去看Jerry。可怜啊……还是那么一丁点儿。于是Eddie天打雷劈的说了句:你确定Jerry不是一棵草吗??? 我天眼一开,世界轰然倒塌…… 虽然Jerry是一棵草的事实被聪明人揭发了,但聪明人依然细心照顾它,也决口不提真Jerry被我如何当草拔了的事实。理由是,虽然它是一棵草,但也是我送给他“幸福快乐”的草,理应好好照料。我心里偷偷乐——嗯,孺子可教也。 有一天,Eddie电话里沮丧的说,对不起,Jerry死了,我忘记浇水了,我赶紧跑去看。果然,可怜的Jerry倒在花盆里,叶子枯了大半,完全站不起来了。我说不怕,看我化腐朽为神奇,可以让Jerry起死回生。于是浇水。没到半天,果然见Jerry又昂首挺胸、草有草样了。Eddie不理解,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说你知不知道生命力最顽强的是什么?是杂草。见过岩石缝隙里茁壮生长的草吧;听说一粒草种,只要温度适宜,能够分开致密的头盖骨而发芽生长。顺便我还恶心的翻译了下“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于是Eddie同学很高兴——Jerry真的是顽强的“幸福快乐”啊…… 顺带后续一下:Jerry现在还在那个小花盆里茁壮生长,虽然中途“死”过好多次,但每次都起死回生。人家现在已经四片叶子了。 November 06 非典型由于我也是80年代生的,所以一直对“全民鄙视80后”的态度有一点抵触,觉得大家讲某些孩子的不好都是“非典型性”案例。最近接触一案例,觉得“非典”中还是能看到一些典型性的。写出来给大家看看吧。
A同学是fashion school的中国小姑娘。父母花了110万人民币投资移民来加拿大,移了民之后并不在此地逗留,两个人一路把女儿送来、留下一笔钱、安顿好了之后就回中国了。对这件事,一般人的理解都是——父母为了女儿读书方便、便宜,投资移个民,然后还是回中国搞事业。A同学对此却有自己的理解,她在fashion school几乎逢中国人(不管认识不认识)便抱怨自己的“命运不济”,说她父母为了留个移民身份,国内大学不让读,把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留在这个穷乡僻壤,是死是活都不管她了。某次workshop里一个陌生的学生听了,笑说你这是不是后爹后妈啊;A同学不答,只叹息:“哎,他们就这么对我。” A同学不依赖学生贷款上学、也不用工作,却经常抱怨自己缺钱——父母不管她。其实A同学一个人住$680的房子(我一个人$350;我们的朋友夫妻俩人也不过$500多),经常穿漂亮的衣服(我某天好奇,翻开领子——Calvin Klein),更是对各大名牌熟识。前些日子A同学父女俩人在机场被窃,A同学便每日念经,说她父亲钱都丢了,要靠她来养。这种对她父亲的抱怨也是每日更上层楼,像博客更新一样,每次加入一点新的“父虐女惨剧”。我开始还对这种伦常惨剧信以为真,问:“你妈怎么也不管?”答:“我妈根本不管。”…… 故事听多了,我甚至怀疑自己的判断力了,难道真有伦常惨剧在发生,而不是某些生在蜜罐里的孩子,有一点点不如意就觉得这个世界对不起她了,最对不起她的是养她大的父母???
A同学身体一直不好,有目共睹。前些日子进了医院查,回来告诉一些人说自己得了白血病。消息几乎立刻传开,大家都抱着同情。同班的加拿大小姑娘听到了眼圈都红了,还有同学说有认识医院什么什么人可以帮她越过waiting list直接看病,就连平常不大喜欢她的人都开始伤心。A同学在workshop里也逢人便说,自己可能得了白血病。后来某天A同学眼泪汪汪告诉我,过些日子医生要给她做骨穿刺查病情,我恍然大悟——你原来离确诊还有这么大一段距离!再往后有人问我只不知道A同学得了“白血病”的时候,我便头一低匆匆走过:“嗯,知道了。” …… 这种“事不关己”的姿态摆多了,我又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真的缺乏同情心,还是对某些孩子认为“自己是最苦难的”人、四处兜售“不幸”、招引注目和同情的这种态度已经麻木了?
至于A同学不参加小组作业被小组的人踢出去后,埋怨小组的人故意搞怪整她之类的小事,我看不提也罢。总结起来,这个案例的当事人的逻辑如下:a)我最不幸了,我向你讲述我的不幸,你应当同情我、关心我;b)大家都对不起我,尤其我的父母;c)我长这么大好像就没人关心过我,我都是靠自己的;d)和我同组做project的人为什么故意整我;e)我这个小作业没做好,完了,我这门课要fail掉了,我还能不能毕业了? ……
…… 上面的,我只是说一个个案,典型也好、非典型也罢,我是真心实意地希望它只是一个个案而已——毕竟,我们周围还是有好些个好孩子的吧。 October 25 再贴个小说前些日子在街上走路,前面一个久违了的背影。我没上去打招呼——早就物是人非了吧。回家以后,看到一个老友在msn上贴出来“Aha, soul mate!”于是想起来以前写过的小说。由于真的已经时过境迁了,所以贴出来应该没什么得罪人的地方,确切地说是没什么人可以得罪了。所以我就贴了——如果再改改,就是“十个不能成就的爱情”之“遇到soul mate之后的故事”吧。不过最近我没时间思考,先就把原始稿贴出来吧——
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过这个故事:人类原本是两两绑在一起的,绑在一起的两个人相亲相爱,能够产生无穷的力量,这种力量让神感到恐惧,于是神把人类一分为二、以此削弱人的力量。从此,人生下来便是单个的,但从出生那日起,他们就在寻找本该属于自己的另一半,这个另一半,就是我们的soul mate。
于是,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便相信soul mate的存在,也相信相爱的两个人,终究会找得到彼此。
上大学时,读了western civilization,才知道这个故事出自柏拉图的symposium。另外知道,原本生在一起的两个人,共有三种: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我占了第三种,像大多数人一样;然而在我们之外,还有另外两种,我们不了解,往往也因不了解而产生偏见。
我谈过恋爱,爱过人、也被人爱过,但始终知道这些人不是我的soul mate。我想,当我遇到一个人的时候,他是不是soul mate,我心里应该一下子就清楚了……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我越来越怀疑自己有没有可能遇到自己的soul mate,也越来越相信多数的人一辈子没有遇到自己的另一半。生活中,人们因为害怕寂寞,找了另一个人,一个“伴儿”,很艰苦的维持他们的关系;能够维持好的,其实生活也很平静甜蜜。然而,我始终相信soul mate的存在,只是怀疑,一辈子,有多少幸运的人,能够遇到自己的soul mate。当然,我没有想过另一个问题,遇到soul mate的那些幸运儿,他们遇到以后的日子,将会是怎样?
后来在蒙特利尔,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儿,年龄很小但故事很多,像一个单纯又复杂的矛盾体。我下面要写的,就是这个男孩的故事,我们就称呼他为Dennis吧,虽然是中国孩子——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当然,我是要说soul mate的,因此,这个故事又牵扯了另一个孩子,我们就叫他Rodney好了——是的,也是一个中国男孩。
我忘记了自己和Dennis什么时候认识的、什么时候熟起来的、什么时候熟到可以彼此倾诉感情问题的。总之,当我们熟到第三阶段时,我了解到,他爱上一个叫做Rodney的人,那个人大他一岁,在南面读书,离我们不近也不远。对于自己喜欢男人这件事,Dennis一直很从容,这是我欣赏他的方面,同时也是替他暗暗担心的方面——他还是个孩子,但是当有一天他不再是孩子了,发现他的世界不再是他和他的爱情理想,而是家庭、朋友圈、社会责任…不知道他将怎样面对。Dennis是个挺特别的孩子,当然,我是说,除却他喜欢男人这件事,他本身也是个特别的孩子。比方说,他爱读书,这年头读书的孩子已经不多了,况且他是那种读得好似自己变成一本百科全书的孩子;再比如说,他去过很多很多的地方,包括伊朗和朝鲜这类我们一般不会想到的国家。当然,孩子始终是孩子,有些问题,他看不准;男人毕竟是男人,有些话,他听不进去——像所有男人一样。有时候我在想,自己和Dennis的友谊究竟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究竟是因为他是个很特别的孩子,还是因为他是个特别的gay孩子,或者只是因为他是个孩子?搞不清楚了。Gay的成分很大吧,我是说,如果他不是一个gay,也许我们的友谊就浅尝辄止了吧——我对普通的男人一向戒心重、而且通常略带鄙视。
仿佛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Dennis都在我耳边反复提起Rodney这个名字,我是个很坏的听众,因为听了大半年,我始终也没有对这个名字产生任何敏感的具象。也看过Rodney的照片,印象里似乎是他一个人去欧洲时拍的,人不漂亮,但是有几分气质,算得上是个有style的人。但即使如此,我对Rodney依然没有印象,这个名字,也是提过便忘。直到有一天,我问Dennis他们两人的关系,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真正开始恋爱,或者说爱了但没有进展到relationship。Dennis用了Rodney说的一句话,形容两个人的关系,说,“我们是两个同时落水的人,拼命得想要抓住什么,最后却发现,抓住的是彼此的手”——原话可能略有出入,那个孩子的文采比我好,也许说的更美丽一些。但是那句话,却让我真正把这个孩子记住了,于是开始零零散散的追问他们相识的过程,也追问Rodney是个怎样的人。
如果我提到“以文会友”这个词,你一定会追溯到唐玄宗时代,或是南唐、北宋那些红尘烟花的流水江南,但是这种听起来有点矫情的事却真真切切的发生在现代,两个留学海外的孩子身上。我零散的读过他们的一些文章,风格迥异、但有时出奇的搭调。比如说,Dennis最初一篇让我流泪的文章《狐妓》便和Rodney一篇《胭脂记》异曲同工——两个孩子经历过的不像孩子经历的故事。在我看来,Dennis更鸳鸯蝴蝶、风花雪月一些,Rodney更指点江山、运筹帷幄一些。他们自己说,一个是鲁迅一个是徐志摩,这种说法让我偷笑了许久。他们似乎也真的拿出自己的文章相比,我能记得的便是他们各自游德国的游记,文章我没见过,但是似乎题目是Dennis赢了,他的那篇好像叫做《柏林,德国造》。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认为他们是彼此的soul mate了,像Dennis自己说的一样。我是拥护文学的那种人,所以对会写文章的人,总是抱有一丝先入为主的好感,他们这样的交往方式,虽然没浪漫到高山流水、伯牙子期之类,但也似乎达到相当的程度了。当然,此时我并没见过Rodney,其实连Dennis也没见过活生生的Rodney,他们的联系方式都是现代化的、信息化的——信息时代也有这样一个好处:扩大了我们搜寻soul mate的地理范围。
秋天时候,Dennis高兴的说,Rodney要来加拿大看他了,Thanksgiving时候来,我说他来了一定让我见识一下这个传说中的孩子。结果,Thanksgiving时候他没来,一直等到Christmas前夕,才坐着火车风尘仆仆的来蒙特利尔看雪了。
去火车站接Rodney之前,Dennis跑到我这里,让我给煮方便面。我问他是不是紧张,他说不是,我才不信——盼了那么久,要见面了,不紧张?鬼才信。我都替他紧张了,因为把方便面煮成了实心的——也不知道他怎么吃下去的。
整个Christmas我都没见到他们,他俩去了古巴,神仙一样。快新年时,回来了。我在古香古色的家里搞一个主题为包饺子的party,这时候才第一次见到Rodney庐山真面目。说实在的,跟我想象的不是同一个人。我以为写得出那样尖锐的文章的人,指不定有多张扬。然而Rodney是个腼腆得不得了的孩子,或者也许是因为见了生人才这样?那天,我第一次有了“gay couple”这样一个概念:他们相似的打扮、相似的个头儿、相似的年龄,都让我心里热热的感觉这是很搭调的一对儿;当然,他们偶尔当我透明得相互抱一下,也让人觉得挺温馨的——Dennis好像一直当我是透明的,从来都是。Party上人渐渐多了起来的时候,他们便成了一对儿普通朋友,淡淡得给彼此一个眼神,里面全是内容。那时候Rodney话一直不多,很腼腆,累了就倒在我卧室的床上看书,我的一本很无聊的教材,他也看得津津有味。那天,我最深的印象其实只是他穿衣服的style,大方又不夸张,很好看;我还记得他脖子上挂了块什么牌,似乎像埃及的那种项链,点缀得很好。出国的两年,我把自己对时尚的挑剔眼光都收起来了,每天土土得出门,散粉都不涂一下。看到Rodney竟然会给自己挂一块好看的牌,我心里亮了一下,仿佛自己对时尚的敏感都回来了——我对自己的品味还是非常自信的,不谦虚的说。后来又见过这个孩子两面,每次他的打扮,都让我眼睛亮一下。现在世界乱了,稍微讲究点的男人都去当gay了,普通男人如若没有像匹萨一样肥起来,便只会白袜子配黑皮鞋。
我不知道一个月的日子,他们俩人是怎样过的。偶尔在MSN上碰到Dennis,他说几句好喜欢Rodney之类的话,说晚上走路踩到坚冰,要滑倒的时候,Rodney会紧紧握一下他的手;说早上煎蛋的时候,Rodney会冷不防从后面抱住他,说Dennis好好喜欢你;说搞不清Rodney想什么,有时候对自己特热情有时候又不理人自己闷头看书,说的时候语气多甜蜜我猜Dennis自己不会感觉得出。等我拿到Rodney的blog的链接时,便花了一段时间细细得读他每一篇文章。我喜欢一篇阿姆斯特丹的游记:“一下火车就深深地觉得这个城市像一个泡在欲望里的标本……每个街上行走的尸体都用眼睛告诉你他们刚才做了什么,现在做什么,要去什么……”这个开头我一直记得。我喜欢他的语言。当然,还是老话——不像是个孩子写的东西。
后来再见到他们俩人,是另一个朋友家的party。看到Rodney的时候,他穿了古巴买来的渔夫衫,已经不像第一次见时那样腼腆了——年轻人,要混熟起来其实是很容易的。这个party的主人是我们很好很好的朋友,不幸的是男宾没有一个不是gay的,这让我对蒙特利尔这个城市产生了新的崇拜。在这个城市生活久了,所有以前觉得惊人的东西都不再惊人了,当然,以前对同性恋还有的一些偏见也随着接触多了而逐渐消失了——人家喜欢同性、我们喜欢异性,关起门来俩人怎样做爱,关外人什么事啊;除此之外,人都是一样的。
那一天Rodney展示了他可爱的一面:他会变魔术,吸引一屋子人的目光;会拉着人讲万科的第五园、讲薄熙来,聚精会神的听别人讲话,自己说起自己的见解时候,眼睛闪闪的、手舞足蹈很投入;会发动大家唱有二十年历史的老歌;会跟着爵士乐跳舞——看起来像艳舞…… 后来我觉得,其实Rodney不是个孩子,当一个男人懂得听别人说话、问别人观点时,他就已经算得上一个男人了。当然,这也许是个逻辑错误,因为照此逻辑,很多很多男人,老到死那天,都算不上个男人。我对另外的朋友说,Rodney有点比Dennis可爱,当然说这话的时候我显然底气不足;我的朋友摇摇头,说,Rodney这样的孩子,长大了会成精的;Dennis怎么长,都嘴巴叽歪、心肠简单。
一月份,我们吃蒙特利尔有名的墨西哥菜给Rodney送行。不知道Dennis当时是什么心情,我猜不透、也不敢猜。后来他走了。Dennis给我描述送他上火车的情形,说那天他们迟了,到火车站时,车都要开了。Dennis目送Rodney匆匆跑下台阶,他走下最后一级时,回头望了一眼;就是这包含内容的一眼,让Dennis彻底崩溃。
以后我便没见到过Rodney。过年时候,我去纽约,两次路过他所在的城市,都在想,他在做什么、Dennis在做什么。我在纽约足足待了半个月,忙着给我失败了的爱情补写一个意外的尾声。再回到蒙特利尔的时候,知道Dennis和Rodney之间出了问题。后来的一个月,每次见到Dennis,他的眼睛都是红肿的,据说每天晚上止不住得哭。
我不知道,他们不是soul mate吗?人们找到soul mate之后还需要痛苦吗?soul mate本就是一个骗人的乌托邦的概念,还是人们主观的把soul mate这个概念理想化了?
我们住的地方,前面有座山,叫皇家山。山上有个观景台,从那里向南眺望,会见到不远处一片朦朦胧胧的高地,那里是美加边境。我自己的故事发生在边境以南,因此每每爬上皇家山,我都带着有几条伤口的心思往南边眺望。Rodney也生活在南方,不近、也不是很远。不知道Dennis每次来到这个观景台,会不会也像我一样,带着沉重的心思眺望南方。
或者,他们根本就不是soul mate,只是像Rodney说的,是两个同时落水的人,拼命得想要抓住什么,最后却发现,抓住的是彼此的手…… September 04 贴个老小说十个不能成就的爱情 之 纽约的故事 (注: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真的。) 故事发生在两年前,我读研究生的最后一年。 我们学校和纽约大学之间有个交换学生的项目,两个名额,其中一个,幸运的落在了我头上。说来也怪,为了这个名额,很多同学争得头破血流,方法无所不用其极,但最后这个机会偏偏落在我这个与世无争的人身上。后来我想,也许有些事情,是命里注定的吧。那时候,我24岁的年龄,对纽约这个花花世界是何其的向往。如果知道这段经历会给我以后的日子造成如此大的影响,我一定会放弃那个机会。但是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异常兴奋。 5月,我顺利拿到美国签证,准备动身。也不知为何,那年雨水特别多。淅淅沥沥的,终日见不到阳光。箱子柜子发霉了,一些衣物发霉了,连人都快发霉了。但是连日的阴雨完全没有影响我的好心情,我忙碌的准备着去美国的事情。 上飞机那天,小姚去机场送我。那天乌云黑压压的,但是雨点始终没掉下来。天没下雨,但是我下了。我扑在小姚怀里,一个劲的哭。小姚不住帮我擦眼泪:“不就是5个月嘛,一眨眼就过了,想我了就打个电话吧。”其实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掉眼泪,也许恋人小别前都会莫名其妙的掉几滴泪、表示不舍吧。我18岁认识小姚,那以后整整六年,一天都没离开过他。小姚是个傻乎乎的老实人。即使在他怀里哭,我都觉得踏实。 走出肯尼迪机场的时候,我心里一阵莫名其妙的兴奋。天空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撑起一把透明伞。这把伞是收拾行李时,小姚坚持放进我背包里的,当时我还嫌他啰嗦,没曾想,刚下飞机便派上了用场。 我被安顿在曼哈顿下城、纽约大学附近。当时,小姚在国内看一部美国肥皂剧《老友记》,我总笑话他英文差、看电视的时候盯着中文字幕。当我在电话里兴奋得告诉他,我就住在电视剧里描绘的地方附近,小姚在电话那头“嘿嘿”得乐,然后一个劲儿叮嘱我注意身体、别为了省钱舍不得吃好的。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忙着上课,偷空的时候,一个人在曼哈顿闲逛。6月中旬,我发现自己已经一个人“攻克”了时代广场、帝国大厦、自由女神像、洛克菲勒中心、大都会博物馆、自然历史博物馆、MoMA,并且不小心两次在中央公园的草地上睡着、被狗舔醒,无数次在第五大道的名牌店前驻足……然后,我陷入孤单——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过客,没有任何归属感,几个月以后,当我离开时,便会和它完全失去瓜葛,什么都不会留下、什么也不会带走……每次这样想,我便莫名其妙得感到失落。 7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秦远,一个我不该认识的人。 那天我心情离奇的差:起初是上课时,一个来自西藏的同学坚持说中国侵略了他的国家,迫使很多人流落异乡,我听不得任何外人说中国不好的话,在课堂上和他大吵一架。接下来给小姚打电话,无论说什么,他总是和我持相反的观点,最后我气愤得挂了他的电话,约了同班同学安娜去酒吧。我一生中泡酒吧的次数,用一只手便数得出,但是那一天,我鬼使神差的想到泡吧。安娜是个法国姑娘,骨子里散发着法国女人的自信和从容,每一个动作仿佛都在表达“阳光为我而照耀大地、雨水为我而洗涤凡尘、星辰因我而闪烁银辉”。安娜的这种仿佛与生俱来的自信,让她魅力无穷。 三杯马蒂尼之后,我的心情还没转好,但是安娜却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她的新男友。我和安娜轻描淡写的谈过小姚,当她听说我六年来只有一个男友时,她的蓝眼睛瞪得铜铃般大——她基本上一年会换六个男友;当她听说我一辈子只有一个男友时,她的眼睛瞪得比铜铃大:“素素,没见过整片森林,你怎么知道现在选的那棵树就是适合你的那棵树?”——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从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很多女人一辈子只跟一个男人,也过来了,没有大的不妥,为什么要换? 安娜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临近午夜的酒吧。我要了第四杯马蒂尼,其实早已有七分醉意,但是鬼使神差的,我没有选择立刻离开。当我出神得盯着杯子里那棵橄榄看时,背后忽然一声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是一个人吗?”我一回头,一个男人冲着我笑,笑起来眼角有几条皱纹,给这张棱角分明的脸增添几分沧桑。当时不知怎得,我忽然想起小姚那张永远笑嘻嘻的大圆脸。这个男人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开始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跟我聊天。他的声音很淳厚,让人不由自主的聆听——他叫秦远,来美国七年……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我复杂的心情,和秦远闲聊的时候,我感到他的眼神有慑人的魅力。他不是擅长制造对话的那种人,讲完一个话题,会有长长的一段沉默,这个时候,他喝酒;每当我抛出下一个话题时,他的眼睛便又开始灵动起来,徐徐的讲述另一个有起承转合的故事。我喜欢他的故事,他的很多话语,让我在内心不住的赞同——这是一个拥有宝贵人生经历的、成熟睿智的男人。这种男人很有杀伤力。 那天晚上,是秦远把我送回家的。记得我被扶上出租车时,天空似乎飘着小雨。凌晨,曼哈顿依然一片灯火通明,这是一个没有夜晚的大都会。在车上,我倚在陌生男人的肩上,他握着我的手,那个时候小脑完全不听使唤了,大脑也开始偏离运行轨道。秦远握我的手,让我感到陌生而兴奋,心里不断得对自己说:“让我做一回坏女人吧,让我做一回坏女人吧……”——其实我不止一次有过这种想法,多半是觉得日子平淡的时候。但只是一闪即逝的念头,闪过之后,自己都会笑话自己——我是个循规蹈矩的人,连长相都很循规蹈矩。 秦远一直把我扶到床上。接下来,他帮我把枕头垫好,那一刻,危险的距离,我感觉到他的气息。心里不断在说:“留下吧、别走了。”但是眩晕中,我听到自己醉醺醺的声音:“谢谢你,对不起不能送你出门了,麻烦你走的时候帮我把门锁上。”——我的小脑坏了,大脑尚且好着。然后,我听到一些淅淅簌簌的声响,直到最后“乓”的一下关门声,之后我便彻底放松警惕得睡死过去。 早上醒来的时候,床头一张电话号码,917开头的,是个手机号码。出门时候,我发现门边躺了一把陌生的伞。猜到应该是秦远送我回来时忘记在这里的。我想,应该把伞还给人家,于是犹豫再三之后,我拨通了那个917的电话。电话里,秦远对送我回家的事只字未提,只说,如果没时间那把伞就不要了;如果方便,那周五下班后可以在42街和7大道碰面把伞还他。我算了一下,那个时候我应该很空,所以约了时间,还伞、见面——后来我知道,这是一个彻底失败的决定。 7月的纽约,人很多、天很热。42街和7大道的交汇口,算是时代广场的一个角落,下班时间,人来人往、接踵磨肩。闷热的天气里,我拎一把雨伞,在人流里静止不动,显得傻兮兮的。 正当我盯着音乐剧《Rent》的霓虹灯出神时,背后一个好听的声音:“是你吧。”我一回头,秦远在冲我笑,一张英气逼人的脸。他一笑,眼角就堆起几条皱纹,我心里便暗想,原来30多岁是这样的啊。发觉自己在盯着他看时,我感到无限的尴尬。把伞还给他,我有点不好意思:“那天谢谢你。”他没有接过话题,反倒问:“你看过音乐剧吗?” 我听过CD,但是现场,从未去过。听说<<猫>>剧停演的时候,我曾经遗憾了一下,以为这辈子看不到这出精彩的剧了。当然,后来它的盗版DVD充斥着大街小巷。感谢一下中国的盗版技术,也钦佩一下部分卖盗版碟的商贩——随便问他们任何偏门的艺术电影,都会给你讲出点道道,简直比得上电影学院科班出身的。知道自己要来纽约时,我就打算看一场百老汇的音乐剧了,但是来了以后反倒一直拖着,一来不大喜欢一个人进剧院;二来票价实在贵,看一场剧够我这个穷学生在国内活一个月了。 “8点场的,现在有半价票卖,我请你看。”秦远指了指时代广场中心,那里有个卖折价票的地方,排着长长的队。还有个半裸着、身材很好的“西部牛仔”,似乎常年在那里唱歌。 “那去看吧。但是不用你请。”——我总是要看一场的,有人陪我自然乐意。 于是我们去排队。最想看的<<歌剧魅影>>没有折价票,所以在<<美女与野兽>>和<<hairspray>>中,我选了前者——看一场童话剧总不会犯“政治错误”。秦远坚持请我看,于是我只能请他吃饭,也巧妙的填补了买票到开演之间一个多钟头的空白时间。 我的新朋友安娜说,在北美,如果你和一个男人单独吃晚饭,那就应该算约会。对这个“约会”,我心里有着一片空白的想法和无限复杂的感受。面对面坐着的时候,我和秦远谈很多话。他是一个讲话有分寸的人,不想让我知道的,他便打一个偏锋,把话题引到别处去。这样的男人,我永远不会知道他在想什么。谈起感情问题,他说,他不想要婚姻,因为能力不足、忠诚不够,所以不想给任何女人承诺。不知出于什么心态,我没向他谈起小姚。我很希望我的话能把秦远逗笑,因为他笑起来眼角有皱纹,我觉得很好看。我问:“你从多大年龄时,开始长皱纹的?”他笑:“等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也该有皱纹了。”我说我还有一年就25岁,离女人的青春大限不远了。他说,24岁在他眼里还是个孩子;他刚刚出国的时候,也是24岁。这时候,我想到小姚,小姚总是乐呵呵的说:“今年你还能蹦跶蹦跶,到了25岁你就成‘积压货品’了,老了,只有我才要了。”小姚这么说的时候我心里会有一点点不舒服,但是我没反驳过,总是要嫁给他的。 看<<美女与野兽>>的时候,我竟然哭了,不是被故事情节感动的,而是被现场氛围感动的。到百老汇看一场音乐剧,我盼望了很久。真正感受到现场的时候,那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很多时候,我们拥有复杂的、强烈的感觉,却发觉无法描述。这便是“语言的盲点”。无论多复杂的语言系统都远远不够描述人类微妙的心灵感受,于是聪明的人类创造了听觉艺术和视觉艺术,用音乐和舞蹈填补语言匮乏造成的心灵漏洞。这种“语言的盲点”,在我一个人逛曼哈顿的时候感受过;第一次看音乐剧,竟然有同样的感受。 见我看儿童剧也掉眼泪,秦远笑了,那种解释不清、但是带着内容的笑。然后,他轻轻地握了下我的手背。 演出结束后,秦远说送我回家,我完全没有反对,我知道,夜里的纽约,不安全。他一直把我送到楼下,我没请他上楼。因为我的新朋友安娜说,在北美,如果你邀请送你回家的男士到楼上坐一下、喝杯咖啡,那就意味着你想要和他发生关系。 他没有立刻离开,我也没有立刻上楼,我们在灯光下站着,他的影子被拉得修长。 我们互相注视着。一段沉默后,他开口:“素素,我知道你10月便会回国;你也知道我不想给任何女人承诺,不想牵扯过多的感情和责任……但是你在的这段时间,如果……”他似乎犹豫着,有点欲言又止,“如果需要陪伴,一起玩儿什么的……”他笑了,“那你知道怎样能找到我。” 我明白他话里的涵义,觉得他的影子有点颤抖。然后,他看着我上楼。他看不到我一夜失眠。 其实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我都失眠。也不是完全失眠,就是脑子里总有事情,睡得昏昏沉沉。在我一个人坐地铁的时候,走路的时候,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我反复设想着和秦远再次见面,和秦远一起玩,和秦远发生一段不该发生的感情。小姚打电话给我,他的那些关切的叮嘱并没有把我从这个离经叛道的想法中拉回来。我知道,自己一定会做一次偏离道德轨道的事。于是,两个星期的失眠后,我拨通了秦远的电话。
再次见面,秦远开着车来接我,说,“载你去长岛。”我们一直在高速路上开车。他说,“看到两边的树林了吗?有钱人的房子都藏在树林里。”我对“有钱人”没什么概念;事实上,我对秦远这样拥有一辆带GPS的小车,都没什么概念——我还是那种挤公车等地铁的阶层,但也出奇的安贫乐道。 秦远的侧脸很好看,轮廓清晰、棱角分明。我坐在副驾的位子上,时常忍不住转头看,然后笑,笑得他莫名其妙时,他就会问:“究竟联想到什么高兴的事了?”他知道我的想象力丰富,有一个强大的幻想世界。我说:“你笑比不笑好看、侧脸比正脸好看。”他无可奈何的笑:“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然后,我们一直开到长岛的尽头。坐在石头上,看海鸟。两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看着海里形单影只的生物,激烈的争论它究竟是鸭子还是海鸥——我第一次站在大西洋的海边,记忆里大都是海鸟。 回到城里的时候,秦远问:“是把你送回家、还是你去我那里坐坐?”他说话的语气很平静,但是我心里却激起了轩然大波。心里猛跳一阵后,我说:“随你。”估计我的声音细的像蚊子叫,而且是变了调的那种。 那天晚上,我和秦远做爱。他的动作很柔和,我清楚得意识到这个身体是我不了解、不熟悉的。已经记不得当时是什么感觉了,也许,我的潜意识刻意得把这段经历里肉体的部分抹去,让自己相信这是一次心灵的背叛——仿佛心灵的背叛比肉体的背叛来的高级、干净。做完后,我把他的一条手臂压在脖子下面,握住他的手。后来,秦远记住了这个动作,每次都会自觉得伸出手臂让我压着。他伸出手臂那个动作,让我感动。那天我们说了很多话,说到我觉得累。然后,我告诉自己,我爱上了这个人——无论是真是假,我相信自己是爱上他了。女人根本分不清性和爱——至少我这个女人是这样。 那个8月,我过得心情复杂。我依然每周报到似的给小姚电话,但是说的话越来越少,多数时候都是他说我听,也不知道小姚会不会察觉到我的变化。他依然每次叮嘱我注意身体,多吃西瓜。他知道我喜欢西瓜,但不知道美国的西瓜有多贵。 每到周末我便和秦远约会。我会忍不住问他一些难回答的愚蠢问题,问得仿佛BBS上的坑。比如说,我问:“用一种颜色形容我,那是什么颜色?”;“对男人来说,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什么样的女人是你心里经典的女人?” 即使刁钻无聊的问题,秦远也会仔细思考后回答,而他的答案,往往让我钦佩一会儿。后来我知道,自己问这么多的傻问题,可能都是潜意识里想要把他记住,因为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也许会随着时间慢慢淡忘;但是这些问题的答案,永远会在我心里——就像中学时候问大家喜欢哪个金庸故事的主角一样,所有答案我都忘不了。 每次见秦远,我都会涂Dolce Gabbana浅蓝那款香水,有时候他抱怨“太香了”。香水我从来不换,因为听说人的嗅觉有最长久的记忆,也许我做这些小动作,潜意识里,也是不想他把我忘记。我的确不希望他把我忘记。有一次我忍不住问:“我们将来会怎样?”他回答:“朋友是无论如何都做得成的。但是我说过,没有能力给你承诺……”他停一下,然后郑重的说:“感情上的负担是最累人的。”他微皱的眉头和严肃的口吻告诉我,和这个男人交往的原则,就是不要扯进任何感情债。 也许是秦远和我拥有共同的喜好,也许是他善于揣摩,总之,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带我体会了一些这个城市表层下面的东西,让我感到自己和纽约有了一些互动。我从一个表层游客变成了一个深度游客。我开始盼望周末的约会;我从周四晚上便开始思考周末的打扮;约会的前一夜总会失眠,失眠的时候幻想和他见面的情景——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这个笑起来眼角有皱纹的男人。然后,我悲哀的意识到,当我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将会带走一段不可告人的往事、留下一个一厢情愿的爱情。 10月,我结束了纽约大学的学生交流项目,带着复杂的心情离开纽约。10月,纽约已经开始变冷。上飞机那天,有雨,我没有伞。其实5个月来,我一直觉的纽约的天气很奇怪,变天跟女人变脸似的,前一天还是令人汗流浃背的艳阳高照,后一天便要撑着雨伞、穿两层外套。 在机场,我用一个25分的硬币给秦远打了电话,他说:“回去以后,打电话吧;将来我回国的时候,去看你吧……朋友怎么都做得成。”然后我眼泪哗啦啦得流下来,我说:“秦远,我对你,不是随便的一场艳遇,我是真的喜欢你。”电话那头,他似乎不知所措。没有人再说话,直到我泣不成声。然后,我挂了电话。 飞机上,我一路回忆这几个月来发生事。纽约是个畸形的社会:畸形的移民潮、畸形的贫富分化、畸形的繁华与脏乱、妇女畸形的体型、人们畸形的物质欲望。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也是畸形的:假结婚的、借腹生子的、一夜情的。我和秦远的关系大概就是纽约畸形的人际关系中的一种吧。这段关系,一开始就注定发生在道德界限以外;而悲哀的是,我是一个需要活在道德界限以内的人。 11月,我的生活终于回到了正常的轨道。在MSN上见到秦远几回,每次我说“我是真心的喜欢你”,他都会支吾一阵,然后在MSN上消失。他是个不想有感情纠葛的人,也许他没有一天喜欢过我;也许我的“真心”让他觉得是个感情包袱。我记得他说过:“感情上的负担是最累人的了。” 连续很久,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秦远;白天,我的白日梦里也是他。我没有向小姚提及任何关于秦远的事,也没有向小姚提出分手,我没那个勇气。我有胆量做离经叛道的事,却没胆量面对它。我的心事被小心翼翼的收藏好,和小姚在一起的时候,我依然是以前那幅淡淡的样子。小姚没有察觉任何不妥,依然无微不至得照顾我。有一天,他给我做银耳莲子羹,端给我那碗晶莹剔透的甜汤时,内疚夹杂着悔恨,我的眼泪止不住哗哗得流下来。我说:“小姚,你太好了。这辈子,我不该做对不起你的事。”他惊恐万状,替我擦眼泪:“怎么看着甜汤就哭了,别哭,不爱银耳莲子羹,我给你做个别的。” 我对秦远那种半死不活的思念,一直持续到第二年。2月,我接到通知,一个对我研究方向很重要的学术会议,2月中旬,在纽约。 硬着头皮上了飞机。不知道这种别人争着抢着的机会,怎么会两次都落在我这种与世无争的人头上。
第二次去纽约,一切都很熟悉,一切都充满了关于秦远的回忆: 每次走在人多的地方,总觉得人群里那个个头儿不高、头发乌黑的人是他。于是盯着人看很久,直到对方转过头…… 路过曾经一起去的餐馆,会下意识的往里看一眼,好像他还在里面。 坐地铁,每到他家那站、他公司那站、他gym那站、任何和他有关系那站,都觉得他会奇迹般得从那道门走进来。像陌生人一样坐在我身边,然后说,Hi。 吃早餐的时候,想起那次和他一起,我吃很多,他便像表扬小孩子似的,说我“表现很好”。 冬天,长岛的树叶子都落了,树林里的别墅露了出来。记起来夏天的时候,他说,有钱人的别墅都藏在树林里。夏天郁郁葱葱的时候看不到;冬天叶子掉光了,什么都看到了。 我打秦远的电话,告诉他我在纽约开会。他似乎有点吃惊,但是没有说要见面。于是我知道,他不想见我。一旦我付出感情,对他来说,就是无形中欠下的债。 我去Hallmark挑了一张最漂亮的卡片,写满了密密麻麻的祝福,然后坐着地铁,到秦远家那一站。把卡片投进他的信箱,我猜想着,他收到卡片时候,会是怎样的心情。离开的时候,我哭了,依在路边的停车计费器上,泣不成声。路过的美国女孩问我要不要帮忙打电话给谁,我摆摆手,说自己哭一会儿就好了。在这个城市,我最想打给的人,不会愿意接到我的电话。 回国后,我再没有和秦远联系过。有时忍不住心里撕扯般的痛,我会抓起电话,但是每拨到一半的号码,便被自己挂掉,然后落几滴泪、偶尔泣不成声——再联系他,不应该,也没必要。 …… ……
秋天,我25岁。按照小姚的说法,我步入“积压货品”的行列。 次年,我和小姚决定结婚,婚礼定在9月。 迎接我的,会是柴米油盐、波澜不惊的日子,这也是我期待的。但是偶尔,我会想起秦远。那个充满欲望的都市、那个充满激情的夏天…… 那以后,我也再没有用过Dolce Gabbana浅蓝那款香水。 August 30 纽约和华盛顿再次去纽约的时候,发现自己心态竟然“正常”了许多,虽然也抱了街头“偶遇”某哥哥的零星希望,但却完全没有主动见一下的想法。坐在车上的时候想起自己两年前自说自话的“恋爱”,忽然意识到当时还真是个小姑娘。现在我年龄大了,已经失去那种“如果爱”的决心和勇气了,不知道这是成熟还是堕落。
去纽约主要是想念音乐剧了,但由于前个星期在多伦多看了一场,临走前又和Eddie看了hairspray的电影,自己兴趣大减,加之tkts半价票排了老长的队,结果我转了个弯儿,去看了场off-broadway——名字叫“my first time”。听名字我估计大家都知道讲什么的了。这场剧比较别出心裁,他们在网上收集人们first time的故事,从四万多个故事里挑出有意思的讲;演出前还让观众填个单子,把这个survey的结果放在大屏幕上,演员还会念观众填的单子。我记得念出first partner’s name时候特别逗:Mark, Sarah…. Mrs. Anderson, don’t know…有些故事惊心动魄耸人听闻,我就不在这里啰嗦了。
在华盛顿见了老同学,10年不见但一点都不觉得陌生。我们在一起感慨人生真是有意思:最后一次见面是中考拿成绩的时候,我和他考相同的分数,打破了此哥们儿想要考过我一次的梦想;再见竟然是10年后美帝国主义的首都。我可能老了,话越来越多,讲到嗓子都要哑了。
华盛顿博物馆都不要钱,我在美术馆使劲掰唬了一通莫奈;见了镇馆之宝——达芬奇的一幅小画。以前没觉得达芬奇怎么样,就知道他特长广泛,修东西修得不错,这次见了真迹真切得慨叹了一下:真得很不错啊~~~ 华盛顿貌似贫富差距特别大。我见到每个block都有一个流浪汉,霸占一条长椅;有的人在我路过不给钱的情况下骂几句。这些人貌似真正的穷,和加拿大那些拿着政府救济领着大狗身上布满tattoo的“乞丐”不可同日而语。美国的乞丐只要钱;加拿大的乞丐要钱还在其次,主要要烟。
我这一路出行,自己一个人,背个大包,坐大巴,住青年旅社,逛博物馆,看话剧音乐剧,满街游荡,有饭蹭饭、没饭啃面包——很是自得其乐。玩得恋恋不舍,直到开学当天早上才回来。一个人旅行其实满好玩的。
先这样吧。我最近爱情顺利、好久没有愤世嫉俗了,已经不会写东西了。去纽约让我想起来以前闲着的时候写的一篇关于“十个不能成就的爱情”的小说,回头找出来贴来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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